愛盲基金會logo圖示 活動示意圖

網頁地圖 縮小字型 放大字型
(left.php)
:::主要連結
關於愛盲
我們的服務
聯絡愛盲
北區服務中心
中區服務中心
南區服務中心
庇護工場
低視能服務介紹
ICF專區
有聲點字圖書館
視障生活百科
下載專區



:::主要內容 區

  101年度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視障學生助學獎學金已開放受理申請~申請期間為一月一日至二月二十九日截止,逾期不受理。

  第一條:本辦法依據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(以下稱本會)成立宗旨:倡導視障者全方位學習,終身學習活動,提昇知識及教育的層次而訂定。
  第二條:本辦法實施目的係為獎助: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,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(須具視覺障礙或合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)且處經濟弱勢之視障學生。
  第三條:本會以基金孳息及捐款收入之部分,作為助學金之經費來源,名額數得視實際經費及評審結果而酌以調整。
  第四條:本助學金申請時間、申請對象、申請資格及應繳證件:
    (一) 申請對象:
     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,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(需具視覺障礙或合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)且處經濟弱勢之視障學生。申請者(填寫申請表者)若非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,申請前需先獲得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之同意方得以申請。
    (二) 申請時間:
      上半年自每年七月一日起接受申請至八月底截止受理。
      下半年自每年一月一日起接受申請至二月底截止受理。
    (三) 申請資格:
     (1)符合下列家境清寒條件之一者:
       1.父母(或監護人)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。
       2.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       3.父母(或監護人)雙方無工作能力,且家境確實困難者。
       4.父母任一方(或監護人)或視障學生本人重病在身,確實影響家中經濟者。
       5.家中突遭變故,確實影響家中經濟者。
     (2)且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(一年級新生不受此條款限制),品行良好,且當年未曾領取本會助學金補助者。
     (3)採學分修習,非就讀一般標準學制學校者,本會將特案評估審核。
    (四)獎助標準:
       一學期以30名為原則,每學年共補助60名視障學生,每名視障學生每學期補助5000元為原則。
    (五) 應繳證件:
     (1)申請書(自本基金會網站:http://www.tfb.org.tw下載影印郵寄至本會)
     (2)身心障礙手冊(須有視覺障礙或合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)影本乙份。
     (3)在學證明(如學生證)影本乙份。
     (4)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資格證明或清寒證明相關文件。
     (5)學期成績單影本(目前就讀的當學期)。
     (6)各項應繳證件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第五條:錄取標準及順序—
     (1)清寒程度:家庭收入低者優先。
     (2)障礙程度:障礙程度較重度者優先。
  第六條:審查程序—本基金會會接到申請後,將由本會視障服務處作初審,再提委員會複審核定之。
  第七條:本會委員會成員將由本會社工員、督導及財務部主管所組成。
  第八條:錄取名額人數,按當年經費預算調整,本基金會保有決定權。錄取名單於每年四月、十月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  附 註:申請書及有關證件證明請寄
 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
 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
  電話:(02)2361-6663
  傳真:(02)2375-3976
  本辦法於九十九年十一月增訂修正,經董事會決議通過,一百年一月起正式施行。

申請表下載
通過第三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 電話:02-2361-6663  傳真:02-2375-3925
主管機關:內政部
劃撥帳號:15935356(為本會一般捐款,依目前會務事項而使用)
劃撥帳號:14365043(為本會專案專款專用的帳號)
E-mail : eyelove@tfb.org.tw

powered by NanoScrew Works, 2003